第(2/3)页 《乌尔纳穆法典》大约有40条法律,对伤人、扣人质者处以罚款;对杀人、抢劫者、强*奸者、不贞*洁处以死刑;对强*暴女奴者,诽谤者、作伪证处以罚款;规定了离婚、毁约费,财产损失等民事赔偿的数量。 苏美尔文明的法制体系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,所以《乌尔纳穆法典》是部成熟的法律,是世界上现存已知的最早法典。岁月的流逝使得这部法典如今只剩下一些残篇,难以再一窥全貌。然而在这部法典中,乌尔·纳姆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自己对两河流域的最高统治权。法典的序言中说:“恩利勒在众人中选择了他(乌尔纳穆)”。这是苏美尔文明从埃瑞都时代就留下的“君权神授”的传统。 不过每当“君权神授”实行的时候,也就说明了中央集权的加强。乌尔第三王朝统治时期原本的城邦变成了地方行政单位。“恩西”(即地方长官)也开始由国王任免,主要负责神庙事务,薪俸也从神庙领取。旧贵族的势力大不如前了。这与之前的苏美尔人统治时期邦国林立的局面大相径庭,直到乌尔第三王朝末年,各城市又再次争相独立。 乌尔·纳穆在位期间在全国各地大兴土木,其中,位于乌尔的巨大神庙至今仍可供人瞻仰。 舒勒吉shulgi,统治时间:46年,bc2112--2066年。 bc2112年,乌尔·纳穆的第二个儿子舒勒吉继承了乌尔王位。 bc2111年,亚述国王伊鲁·舒玛趁着乌尔·纳穆刚去世不久的时机来攻打巴比伦尼亚,乌尔方面数个城市被劫掠。 bc2100年,经过长期积累实力,舒·勒吉向阿淑尔城发起突然袭击,一举歼灭阿淑尔王朝主力,阿淑尔王朝灭亡。 舒·勒吉成为苏美尔历史上少数统一整个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之一。 舒·勒吉也为自己的战绩陶醉,开始自称为“神舒·勒吉”,这可是比君权神授更大胆的行动,其开始自封为神,已经走到了埃及人的高度了(笑)。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,埃卜拉第二王朝向之支付贡品,保持了商业上的友好关系。并以埃卜拉恩西的名义向其臣服。但实际上保持独立地位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