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前往芝加哥-《NBA大反派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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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那真是麻烦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芝加哥位于密歇根湖的西南端,相比于东海岸的大城市纽约和西海岸的大城市洛杉矶,这里保留了更多的美国风情,是重要的粮仓和农畜产品基地,也是全美第三大人口城市。

    临近中午的时候,一道骑着摩托的身影顺着洲际公路迅地驶入了城区。

    “温柔乡是英雄冢。”杨迪领到自己剩余的工资,在卡罗尔的家里休息了两天,在卡罗尔的催促之下,才骑着改装过的摩托赛车,来到了芝加哥。

    此时,距离系统新的主线任务法布时间也不远了。

    芝加哥的高楼大厦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,道路两边的沿街店面展现着独有魅力和城市风情。曾经在十九世纪的时候,芝加哥生一场席卷整个城市的火灾,几乎把芝加哥烧个精光,因此重建之后的芝加哥城市规划显得更整洁紧凑,穿过沿着芝加哥河,杨迪来到了市中心位置。

    此时冬季的街道上,居民没有那么悠闲,显得比较冷清。

    杨迪将摩托赛车停放在路边,按照手中纸条上所写的位置,在一个巷口偏南的位置,找到了这家大门半掩的小酒吧,然后他推开这扇厚重的大门,闪身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尽管是白天,小酒吧却非常昏暗,没有门头,里面空无一人。

    “嘿,少年郎,白天打烊哦。”吧台上,扎着辫子头的黑人男子擦拭着酒瓶,语调奇怪,像是说唱一样。

    “额,我来找芬尼的。”杨迪摊了摊手,自顾自地拉开一张凳子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芬尼?耶,你找他有什么事呢?少年郎。”辫子头将食指与小指伸直,与此同时要用拇指压住弯下的中指和无名指,做了一个摇滚的手势。

    “额,我的女朋友喊我来找他。”

    说完,杨迪递了一封信过去,那辫子头狐疑地把信拿了过去,然后拆开了扫了一眼,顿时脸上变得万分精彩。

    “你说,是你的女朋友喊你来的?”

    “对啊。”

    “女朋友?”辫子头咬着牙在这个单词上加重了语气,重复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对啊,有问题吗?老板。”杨迪二丈摸不到头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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