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九章 婉云-《混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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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宝儿,做生意讲究的便是趋利避害,有些地方设置分号能赚钱,而有些地方设置分号不仅赚不到钱,还会赔钱,我不赞同在所有的州县都设置分号。”

    张宝儿笑道:“做生意,我不如岑大哥,可若论起眼光长远来,你就不如我了。我让你在大唐每个角落都设置分号,不仅仅只是为了赚钱。”

    “不为赚钱?”岺少白越发不懂了。

    “第一,每个州县都设置分号,这在大唐来说,岑氏商号是第一家,可以提高商号的声誉。”

    岺少白与麦王胡风听罢,不由点头,自古以来也没有一家商号能把生意做到这一步。

    张宝儿意气风发道:“第二,每个州县都设置分号,是为了织一张大网。将来有许许多多的大唐本土没有的好东西,要通过你这张网卖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岺少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“这个容我待会慢慢说与你听。”张宝儿卖了个关子道:“第三,每个州县都设置分号,不光是为赚钱用的,而且还有别的用途。”

    “别的用途?”董少卿彻底被张宝儿搞闷了。

    “既然设立了商号,那么商号之间便要联系,我们可以依照驿站的形式,每个商号都要备有快马,这样可以传递信息,甚至可以比朝廷的消息都传递的快。岺大哥,你想想,大唐各地的消息岑氏商号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,这对做生意意味着什么吗?”

    岺少白感慨不已,张宝儿的这布局,这眼光,的确不是自己所能比的。

    “所以说,从长远来看,就算不赚钱也是没关系的。岺大哥,你放手去做,只要把这个网给我织得结结实实,不留死角,亏了银子算我的。”张宝儿一挥手道。

    岺少白长长出了口气:“宝儿,有你这句话,我知道该怎么做了。”

    张宝儿看向了王胡风:“老王,该你了!”

    王胡风点点头道:“上次陪着定国公去和契丹人打了一仗,我对军队供应基本上有了底。回来之后,我就开始着手组建商队了,现在已经组建了第一支驼队,并且与朔方的的戍边军队也取得了联系。”

    张宝儿瞪大了眼睛:“老王,你简直是神速,组建驼队可没有那么简单,你是如何做到的?”

    王胡风呵呵笑道:“我只是捡了个便宜……”

    原来,在朔方西北有个繁华的边塞城镇叫驼城,这儿有许多商家,做着贩运牛羊、转运粮食和茶叶等生活用品的生意。边塞几千里往返,就看谁家的驼队更具实力,能抢占商机,走在大家前面。

    这其中最大的两家,分别是刘生成家开的商号和程子全家开的商号。这两家的大掌柜,都有十足的生意经,为了抢生意,刘生成和程子全可说是想尽了各种办法。

    驼队又称为高脚,是把货物高高地驮在骆驼四蹄之上的驼背而得名。驼队由人、驼、马、犬共同组成,一支驼队就是一顶房子。所谓房子是指驼路上休息的帐篷,后来房子就成为了驼队的代称。驼队的领队人便叫领房。

    去年一开春,他们两家就又战在了一起,事情由刘家引起,他们花重金,挖走了程家的顶梁柱、驼队最有实力的领房张茂林。

    这件事一出,程家上下乱作了一团。因为众人心里都清楚,茫茫几千里路来回奔波,要带领庞大的商队及羊群,必须要有一个好的领房。领房不仅要对沿途路线、水源、牧草等情况烂熟于心,而且要能在阴天夜间、沙漠戈壁上辨别方向,能预见到天气变化,还要会熟练的用各种语言交流。更重要的是机警灵活,善于周旋,临危不乱,有勇有谋,能够带领驼队化险为夷,转危为安。领房人的这些本领,既有家传师承,更主要的是靠自己在驼场上的长期摸爬滚打、用心熟记和不断总结,是驼倌中千里挑一的难得人物,在社会上也极受尊重。所以,一个好领房关系到一家商队生意的成败。而张茂林天生就是跑驼帮的高手,张茂林被挖到了刘家,这就意味着,程家还未出手,已经失了胜算。

    尽管大家又急又乱,掌柜程子全却依旧显得不急不慌。面对这件事,他很快便拿出了对策,那就是:雇用张茂林的父亲张三当领房。这个决定一下来,大家都直叹气,纷纷议论大掌柜这是头脑失灵了,怎么会用一个老迈龙钟的老头呢?何况此人虽跟过商队,却从未挑过大梁,找这样一个人做领房队,无异于把商队往沟里带。

    失望归失望,生意还得做。程家上下也准备好了商队的一切所需用品,不久便出发了。商队走了以后,程家老太太成天领着女眷们烧香拜佛,祈祷着能让商队顺利回返。

    很快,三个月便过去了。就在大家盼星星盼月亮般的等待中,商队回来了。令所有人吃惊的是,竟然是父亲张三所带的商队先回来了,听他们说,张茂林带的商队还在后面呢。一时间,程家人个个目瞪口呆,觉得不可思议。张三卖掉了所带去的所有货物,还带回了大量异域的货物。可以说这趟任务走得十分顺畅,一点纰漏也没有。

    疑惑不解的人们围住了程子全,让他做一个解释。程子全淡淡一笑,告诉众人,他之所以选张三作领房,就是看中了他是张茂林父亲这一身份。而自己多年来对张茂林简直太了解了,他最大的一个特点,就是孝顺。

    正因为这样,程子全才放心把驼队交给了张三。这一路上,虽然路途艰险,但是做儿子的明知父亲跟在身后,当然不愿意他出什么意外了。所以,不管是走什么路线,儿子都会悄悄在一路上做出特殊的标记留给父亲,让父亲带着队伍沿自己走的方向一路前行。因此,哪里有水源,哪里可以补充草料,张三根本无需担心。除了这个,张三年纪长,经验丰富,他让人把羊群分成两批,母羊为一群,头羊和公羊在后面。一旦路上遇到沙尘暴或别的意外情况,大家只要死死看住母羊这一队即可,即使后面的羊群走散了,也会根据母羊的气味追拢过来,也就无需花过多时间了。如此算下来,便省下一部分时间。

    再加上程子全平时就喜欢养驯狗,他家有一大群训练有素的驯狗,这些驯狗奔跑快速,记忆力强,经常用来传递消息。张三带领队伍在后面走,驯狗已经把消息传给了目的地的商号,早早打点好清单上所列的货物,并打好包等待。如此下来,更是节省了好几天时间,这样一来,张三的商队提前回来也就不成问题了。

    当刘家获知这一事实后,刘生成气得直跺脚,发誓要给程子全一点颜色瞧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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